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7月17日(星期一)上午九时。
2、召开地点: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宫休闲山庄。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薛季民。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及列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77,672,86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6.55%, 全部为非流通股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律师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监管部门领导等列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大会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77,672,866股(全部为非流通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冲冲、王正洋。
3.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六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