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放贷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放贷的主要表现形式
1. 年利率(含各种变相利息及费用)超过 36%的民间借贷活动。
2. 具有无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无客户群体限定等特征的“现金贷”活动。
3. 采取虚假宣传、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不合规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或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的“校园贷”活动。
4. 以民间借贷为幌子,通过“虚增债务”“伪造证据”“恶意制造违约”“收取高额费用”等方式非法侵占财物的“套路贷”诈骗活动。
5. 利用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的。
6. 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的。
7. 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放贷业务的。
8. 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的。
9. 其他非法放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