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
1.非持牌机构、互联网平台违法违规开展资产管理、投资理财业务,发售理财产品筹集资金。
2.未经批准,销售、宣传“保本保息”“低风险、高收益”的理财产品筹集资金,收益率明显高于社会平均收益水平。
3.未经批准,打着“银行”“保险”旗号,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或从事其他不法活动。
4.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名义,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5.以“虚拟任务”“加盟积分”“消费返利”等为幌子,无商品、无实体依托,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6.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产业为名义,承诺返本付息, 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7.以私募基金为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
8.以“金融互助”“保险互助”等名义,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9. 其他非法集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