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获得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
发布时间:2015-05-04   来源:   分享到:
经过数月的精心准备和积极申报,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复,核准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该资格标志着我公司有能力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特定目的信托财产,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为帮助客户盘活存量资产,提高市场配置资源效率,缓解资本压力奠定了业务基础,也为公司实现构建专业化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平台的战略目标提供了创新金融手段。
公司将以此为突破点,抢抓金融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战略机遇,加强与中西部地区的大型企业集团、大型商业银行开展信贷资产及企业实业资产的证券化运作,帮助合作方提高资产流动性,调节资产结构,分散经营风险,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样化的投资产品,向市场展示上市信托公司在盘活金融机构存量资产和服务实体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和崭新形象。
针对我省国有资产的证券化程度相对较低的现状,公司将以省内大型国有企业的优质应收账款或经营权(如:公路收费权、加油站/加气站经营权,水电、风电资产收益权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中具有特许经营权的项目(如:城市供水、供热,垃圾、污水处理项目等)以及其他经营性基础设施资产为投资标的,发行信托理财产品,与机构的低成本资金对接,为省内基础设施建设等募集资金,提升存量国有资产的效能,努力推动我省实体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