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省国资委授予 “文明单位”
发布时间:2016-03-04   来源:   分享到:
2016年3月2日,在省国资委系统企业党建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我公司被省国资委党委、省国资委授予“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公司党委坚持“两手抓”,把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与推动公司转型升级有机结合,在弘扬和继承公司三十余载积淀的优良企业文化基础上,充分挖掘公司文化建设内涵,扎实推进公司两个文明建设工作向深度和广度拓展,着力构建“诚信、敬业、创新、奉献”的核心价值,促进了公司稳健快速发展,有效地提升了社会服务形象和品牌影响力。公司连年被陕西省政府评为“优秀金融机构”,连续五年被评为“中国最具区域影响力信托公司”、“陕西省重合同守信誉企业”、“省级纳税等级A级纳税人”,陕国投商标被评为“陕西省著名商标”、“西安市著名商标”,多款信托产品被授予“创新奖”。
如今,文明创建活动已深入人心,成为全体员工的自觉行动,形成了文明创建和公司发展相互促进、同步提高的和谐局面。下一步,公司将继续发挥广大干部员工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为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为公司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保障和精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