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判决:S武石油在信托受益权转让纠纷案中胜诉
发布时间:2007-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索佩敏   分享到:
S武石油今日公告称,公司资产重组方案涉及方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获得法院判决,在与北京丰利投资有限公司的信托受益权转让纠纷案中胜诉。
S武石油表示,2007年1月24日,荣丰地产、上海宫保(盛世达控股股东)与北京丰利签署协议,荣丰地产、上海宫保向北京丰利转让1.76亿股信托受益权,转让价格每股3.17元。截至2007年2月15日,三方未能就协议约定的独家交易权期限是否延期达成一致。2007年3月12日,北京丰利就该信托受益权转让事宜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上海宫保、北京荣丰双倍还定金1亿元,以及请求判令上海宫保、荣丰地产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2007年7月18日,北京高院就该信托受益权转让纠纷案作出判决,对北京丰利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北京高院判决,上海宫保于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还北京丰利定金5000万元及利息;荣丰地产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原告北京丰利的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