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目前已经被业界普遍认可的一个事实:信托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信托专指信托公司所开展的信托业务活动;而广义的信托则是指所有按照信托原理开展的经营活动。我们所提出的“大信托时代”概念,正是基于广义信托的概念,特指在目前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以及未来的一段时期。在这一时期,信托理念深入人心,信托制度被广泛运用,不同的金融机构以信托为基础所设计的金融产品被大量运用。
按照以上描述,“大信托时代”的来临并不是一种臆断,而是一种必然。这种必然至少来自于市场需求、制度环境和竞争需要三个方面。
数据显示,在过去的6年中,中国个人理财市场每年的业务增长率达到18%,2006年,中国个人理财市场规模达到近600亿美元,今后的理财市场增长率将以每年10%至20%的速度突飞猛进。而来自麦肯锡的报告显示,到2010年,中国理财市场规模将达到1.1万亿美元以上。这是一种市场需求,如果这种需求不能得到满足,它对整个金融和经济的影响将是巨大的。
众所周知,高储蓄率一直是一个令金融当局头疼的问题。据统计,最近20年内一直保持在35%以上。2006年,我国居民储蓄余额更达16万亿元,居民储蓄率已达51%,几乎是全球平均储蓄率的3倍。高储蓄率在银行资金流动性不强的情况下,不仅会造成资金闲置,降低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还会加大银行的利息负担,增大银行的流动性风险。
2006年,在政府的直接推动下,股票市场开始了其气势如虹的“牛市之旅”。资本市场的“磁石”效应对储蓄的分流效应凸显。日前央行发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全年,居民户存款增加2.09万亿元,同比少增1125亿元。分析储蓄减少的原因,央行表示,由于股市行情看涨、成交量较大,分流了一部分居民储蓄存款,导致了居民储蓄存款增幅明显减缓。但在资本市场对高储蓄率的分流作用刚刚显现之时,在上证指数一年内从1000多点直扑3000点、沪深股市总市值突破了10万亿元以及A股平均32倍的市盈率等令人眩目的数字面前,“泡沫论”的论战开始愈演愈烈,唾液横飞。
上证指数的3000点是否已经形成“泡沫”,是否是“健康的泡沫”并不是我们的论述内容,时间将对此作出最好的回答。在此我们想要说明的是,股票市场并不足以消化理财市场巨大的需求,它对储蓄的分流作用是有限的。解决高储蓄率问题,需要综合运用不同的市场和不同的手段广泛开拓投资渠道。在此方面,以“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为宗旨,在功能上可以连接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实业市场的信托制度无疑将逐步被发掘和重视。这是“大信托时代”来临的市场基础。
在制度环境方面,虽然混业经营的脚步渐行渐近,但我国目前仍施行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在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过渡阶段,市场的“先觉者”已经迈开了走向混业的脚步,而制度建设的置后则迫使这些“先觉者”将目光投向可以连接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实业市场的信托制度。目前市场中大量出现的银信合作、信证合作和信保合作产品,无疑是市场的“先觉者”们在走向混业过程中对置后的法律法规的一种突破。这种突破必将随着混业经营的明朗“倒逼”相关政策的出台,从而使“先觉者”们在“灰色地带”的探索与实践变“白”。这种制度约束迫使市场的“先觉者”们将目光更多地停留在了信托制度,从而也加深了人们对信托制度和功能的认识和研究,为信托制度的广泛运用奠定了基础。而社会对信托制度和功能的广泛认识和研究,正是“大信托时代”来临必须的理论基础。
在竞争需求方面,去年年末,我国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中国金融业面临混业模式下缔造出的“全能”外资银行的挑战。与分业经营的中资金融机构比较,集银行、信托、证券、保险等功能于一身的外资银行更能满足客户日益复杂化、综合化的需求,尤其是满足客户个性化的理财需要。经济与金融的全面对外开放以及改革步伐加快,使金融业面临着新的挑战,这种挑战对国内金融业的经营发展也构成了很大的压力。在这种新形势下,金融同业之间的合作必须尝试更高层次的创新合作,积极探索和创新跨市场、复合性金融产品,以合作实现互补,为金融机构的综合化铺平道路。在这些情况下,信托制度的优势再次显现。在分业状态下,与其他金融机构比较,信托更能够满足不同金融机构连接多个市场创新产品的需求。对信托制度的运用,成为金融机构应对竞争的一种有效手段。这种对信托制度的运用,又使各金融机构不断将信托理念与自身产品融合,从而使这些带有尝试意味的产品成为一大批成熟产品,并不断在各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中运用。这是“大信托时代”来临前必须的实践基础。
现实是不会考虑人们的主观愿望的。无论人们是否愿意承认,“大信托时代”已经向我们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