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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国投A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09-03-27   来源:香港全年综合资料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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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09年3月24日(星期二)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09年3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09年3月23日15:00至3月24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陕西高速神州酒店一楼明厅。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薛季民。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及列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47人,代表股份166,549,1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4人,代表股份1,291,1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3%。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65,257,9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11%。
4、公司董事、监事及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监管部门领导及媒体记者等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大会以记名方式逐项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投票结果:同意166,449,9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99.94%;反对84,015股;弃权15,183股。
2、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投票结果:同意166,449,6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99.94%;反对98,198股;弃权1,300股。
3、200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投票结果:同意166,447,9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99.94%;反对83,415股;弃权17,783股。
4、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投票结果:同意166,447,6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99.94%;反对83,415股;弃权18,083股。
5、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投票结果:同意166,447,6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99.94%;反对83,415股;弃权18,083股。
6、2009年度短期投资计划。
投票结果:同意166,449,1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99.94%;反对83,415股;弃权16,583股。
7、关于续聘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66,447,6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99.94%;反对83,415股;弃权18,083股。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将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报陕西银监局批准。
投票结果:同意166,447,6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99.94%;反对83,415股;弃权18,083股。
9、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期限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66,450,6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99.94%;反对83,415股;弃权15,100股。
另外,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陈宇、杨丽荣、赵守国分别所作的2008年度述职报告;会议对2008年度信托项目受益人利益的实现情况、2008年度公司内部董(监)事绩效考核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
上述决议内容详见2009年2月26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于2月2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傅瑜。
3、结论性意见:
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傅瑜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