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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2007-12-03   来源:   分享到:
 
 
证券代码:000563  证券简称:陕国投A  公告编号:2007-37
 
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2007年11月28日,《21世纪经济报道》、《华商报》分别刊登了标题为《永安财险拟增资17亿……》、《永安财险换新帅,拟增资十七亿元》的文章,主要内容如下:
      因经济纠纷,彩虹集团原持有永安财险的6,800万股股权,经陕西省高院最终判决,以每股1.2元的价格转让并过户登记至永安财险另一股东陕国投的名下,转让价款总计8,160万元。除清偿债务外,剩余的3,503余万元由陕国投退还给彩虹集团。至此,彩虹集团不再是永安财险的股东,而陕国投在受让彩虹集团的股权后,坐上了永安财险第一大股东的“交椅”。
      此外,永安财险正在进行增资扩股,经过种种变化后,永安财险现有股东包括:“陕国投[000563,占25.49%]……”。
二、澄清声明
      经向永安财险和本公司管理层咨询,特就上述报道作以下澄清:
      1. 陕西省高院判决将彩虹集团持有的永安财险6,800万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为陕西省投资集团公司,并非本公司。我公司现持有永安财险3.55%的股份,并非其第一大股东。
      2. 对于永安财险增资扩股相关事宜,本公司目前尚未做任何决策。
三、其他说明
      本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四、是否违反公平披露的说明
      公司未曾接待过该文作者的调研,文中不实内容责任在于该文作者。
五、必要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