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渐趋明朗 慈善信托千亿市场盘活可期
时间:2016/4/6 作者:胡飞军 来源:证券时报
民政部相关负责人近日透露,今年民政部将会有选择地开展慈善信托试点工作,明年将制定出台有关慈善信托的备案管理办法。这再次引起信托行业关注。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慈善信托政策的进一步明朗,慈善信托的管理机构、实行备案制度和税收优惠政策等逐渐明确,填补了此前《信托法》的空白,有利于激活千亿公益性资金和家族传承等慈善信托市场,市场空间较大。
政策进一步明朗
尽管我国在15年前就实施了《信托法》,但是,对于慈善信托(或公益信托)的规定,并未使慈善信托真正落到实处。因为法规政策的不明朗,不少信托公司在开拓慈善信托市场方面显得束手束脚。
今年“两会”上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是我国慈善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将于9月1日生效。民政部也将于今年开展慈善信托试点。
《慈善法》明确了民政部门作为慈善信托的备案部门。“之前做慈善信托,因为慈善法没有出台,司法上没有解释哪个机构负责慈善信托的审批,导致很多信托公司需要面对多家审批管理机构,甚至因为具体的主管机构没有法律明确,导致不少信托项目受到阻碍无法落地。”南方一家信托公司研究部负责人表示。
证券时报·信托百佬汇记者调查发现,此前发行的慈善信托审批机构涉及民政厅、地方民政局、地方民间组织管理局、公安局和教育局等部门。如2008年6月长安信托发行的“5·12抗震救灾公益信托计划”,审批机构为陕西省民政厅;但2013年10月,同样是长安信托,发行的“长安信托奖学金公益信托”审批机构则为陕西省民间组织管理局。
“一方面,《慈善法》专门对慈善信托进行规定,明确鼓励信托参与公益事业,并规定了慈善信托备案制,这与之前《信托法》中规定的审批制相比是一大进步,审批限制将会大大减少。”第三方机构格上理财研究员樊迪称,《慈善法》从法律层面保障了慈善基金的运用并引入了税收优惠的政策,这对企业及个人做慈善事业起到较大的鼓励作用,市场容量有望扩张。
千亿市场可期
信托行业人士认为,随着《慈善法》的通过以及民政等部门的鼓励推动,慈善信托市场有望打开,加之国内较大的慈善基金存量市场以及家族传承市场,慈善信托市场有望成为信托公司转型的主要方向之一。
银监会信托监管部主任邓智毅曾透露,目前我国全社会慈善捐赠总额已达1000亿元,而当下中国有4200多家基金会,登记的慈善组织估算有20万家,未登记但从事慈善活动的组织估算有100万家以上。
“慈善信托需求还是很大的,简单来说,可以做纯公益扶贫慈善信托产品,复杂的则可以跟家族传承结合起来,这些还需要研究。”南方一家信托公司研究部负责人表示。
正是因为法规政策的明朗化,中国信托行业协会日前向68家信托公司发布的2016年行业重点研究课题中,就把“《慈善法》背景下的公益信托研究”作为重点研究十大课题之一。
“《慈善法》的出台,体现出国家对慈善信托的扶持和保护,慈善信托很可能成为信托行业在转型压力下一个全新的利润增长点。”樊迪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