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慈善信托合璧 信托转型新路径
时间:2016/11/28 作者:沈佑荣 来源:长江商报
《慈善法》的正式实施,让信托业刮起了一股“慈善风”,两个月备案15单慈善信托计划,慈善信托市场有望被彻底“激活”。11月24日,江苏紫金信托的紫金·厚德6号慈善信托计划在南京启动,至此,从9月1日至今的短短两个月,已有15只慈善信托计划完成备案。
信托业2015年年报显示,截至目前,已有长安信托、平安信托、中航信托、陕国投、国投泰康信托、中诚信托、四川信托、北京信托、等20家信托公司参与慈善公益事业。相较2008年就已推出的公益信托,慈善信托备受信托供公司青睐。目前,不少信托公司正在力推家族信托,恰逢《慈善法》出台,这给正在寻求转型的信托业指明了一个方向。在其看来,家族信托和慈善信托的委托人多为高净值客户,二者双剑合璧,或可有效推动信托业务发展。
民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中国开展公益慈善事业的各类社会组织数量达66.2万个,年度慈善捐赠额已达千亿规模。地产调控、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信托业也在艰难地寻找转型方向。慈善信托千亿级的规模,或将成为信托公司布局的蓝海。
15单慈善信托计划完成备案
伴随《慈善法》的正式实施,中国的慈善信托市场将有望被彻底“激活”。11月24日,江苏紫金信托的紫金·厚德6号慈善信托计划在南京启动,标志着江苏首单慈善信托计划正式落地。紫金信托推进的首单慈善信托计划是两个月来的第15单慈善信托计划。此前,长安信托、平安信托、中诚信托等多家信托公司已推出或备案相关的慈善信托产品。
据统计,目前中国68家信托公司已有多家公司通过各类形式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并表示将继续公益信托的研究工作,利用专业优势积极支持公益事业。慈善信托跟以往推行的公益信托本质上相同,即委托人基于公益目的依法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开展公益活动,信托计划是出于公共利益目的,为社会公众受益而设立。部分信托公司如平安信托在2002年就推出过公益信托计划,但整体而言,截至目前,公益信托仅推出15单。
信托业刮起“慈善风”
“慈善风”源于《慈善法》对慈善信托法律地位的明确,包括备案、管理等,使得慈善信托可以在实践中真正落地。只需要到民政部备案就行,非常便捷。此外,《慈善法》还明确规定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只能是慈善组织或信托公司,这使信托公司推进该项业务有较高的积极性。
慈善信托打破公益信托羁绊
纵观中国的公益信托发展,10多年来推出的公益信托计划仅有15单,可谓是蹒跚前行。中国的公益信托起步已有10多年,不少信托公司进行了有益探索——2002年平安信托推出首单公益信托,2004年云南信托推出“爱心成就未来—稳健收益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008年长安信托推出“‘5·12’抗震救灾公益信托计划”等,此外,华宝信托、北京信托、中信信托等公司均有公益信托计划产品推出。
此前实施的公益信托羁绊太多,且缺乏专门的公益信托管理制度,导致管理较为混乱,发展较为缓慢。比如,公益信托的发起设立、合同的签订、财产运作管理、委托人权利义务、受托人权利义务等内容缺乏明确规定,使得公益信托的发起设立麻烦,以致信托公司的积极性不高。公益信托来源于《信托法》,慈善信托源于《慈善法》,公益信托的设立须由银监会批准,而慈善信托的设立则只需在民政部门备案,二者在规定上存在冲突。此次《慈善法》对慈善信托的规定做出了改进,明确其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同时将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慈善信托成立七日内到民政部门备案,简化了发起设立程序,明确了管理机构,打破了《信托法》的公益信托羁绊。
最值得关注是,《慈善法》明确“信托公司”可以成为慈善信托的受托人,相较在公益信托的架构中,受托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受托公司,慈善信托的架构中,信托公司的法律地位得以明确。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只能是慈善组织或信托公司,这对信托公司而言无疑是利好。信托公司在资产管理、资产保值增值方面优势明显,同时接受银监会和民政部门监管,不仅可以确保慈善资产的安全、规范使用,做到公开透明,还能激活信托公司参与慈善的积极性。在其看来,慈善信托将获得快速发展。
合璧家族信托或是转型方向
慈善信托与时下热门家族信托双剑合璧,或是信托业转型方向。预计未来慈善信托走的是一条市场化道路,这意味着将会向委托人收取一定管理费,市场前景非常广阔,而对于慈善信托收费,《信托法》已有规定,收费标准的上限为千分之八。未来,中国慈善信托将迎来快速发展期。光大银行提供的一份数据显示,目前,中国国内高净值家庭可投资产突破49万亿,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0%。
热衷慈善的人士也表示,随着越来越多中产阶层出现,随着人们慈善意识增强剂慈善的大众化、平民化,中国的慈善规模将快速扩大。从世界范围看,慈善已成为众多富裕阶层的一致选择,且富人们用于慈善的资产占其私人财富的比例有逐年走高之势。时下,不少信托公司正在力推家族信托,家族信托和慈善信托的委托人多为高净值客户,不少高净值客户尤其是家族客户也有慈善事业的需求,如果既能做慈善又能使慈善资产保值增值,显然是高净值客户乐见的。此外,慈善信托能够帮助客户实现家族精神财富的传承,这对家族客户而言也具有不小的吸引力。从这些方面看,慈善信托与家族信托有双剑合璧基础。在海外,信托能起到一定避税效果,尽管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在这个方面尚无规定,但业内对此持乐观态度。从信托业方面看,地产调控、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信托业转型较为急迫。信托业三季报显示,68家信托公司资产规模达18.17万亿,同时,融资类信托占比不断下降,事务管理类信托不断提升,规模为8.30万亿元,占比45.71%。这表明信托业已向事务管理方向转型,而家族信托和慈善信托或成为转型布局的蓝海。
探索开展慈善信托,绝不仅仅是为了提升信托公司的品牌和知名度,而应充分认识到利用信托制度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意义。此外,社会慈善需求是穿越经济周期的,慈善信托应该可以成为信托公司稳定、可持续的战略性业务,是信托公司回归本源、推进转型的重要方向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