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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看信托发展
发布时间:2023-11-02   来源:中诚信托   分享到: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10月30日至31日在北京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讲话中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金融工作,分析了当前金融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形势,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金融工作。会议指明了下一阶段我国金融发展和改革的方向和任务,对信托等金融子行业的发展具有极为重大的指导意义。


围绕金融工作总体目标和要求找准信托业发展方向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首次提出“建设金融强国”总体目标,进一步强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明确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完善金融体制,优化金融服务,防范化解风险等重点工作,推动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会议总结提出了十八大以来金融工作的实践成果和理论成果,就是“八个坚持”,即必须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坚持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金融创新发展,坚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较之2017年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做好金融工作要把握好的四项重要原则,本次会议提出的“八个坚持”理论和实践内涵更加丰富全面。这都为金融行业乃至信托业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重要的遵循。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指出当前金融领域面临的问题:经济金融风险隐患仍然较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不高,金融乱象和腐败问题屡禁不止,金融监管和治理能力薄弱,明确下一阶段金融工作发展要求,“以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为目标,以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金融队伍的纯洁性、专业性、战斗力为重要支撑,以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


与2017年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三大任务”相比,一方面,本次会议更加强调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全面性,在之前强调回归本源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宗旨的内涵,并从货币政策、现代金融机构和市场体系、金融高水平开放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另一方面,本次会议延续今年初以来已经推动实施的金融体制改革,明确下一阶段更加聚焦于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和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在防范化解的重点金融风险上,由上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金融“脱实向虚”“影子银行”风险、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等,转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地方债务风险、房地产风险、金融市场风险等关键领域。信托业当前正处于改革化险、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中心任务,全力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在现代化金融机构体系中找准功能定位,把握正确发展方向。


围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特色化信托金融服务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围绕金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从货币政策、打造现代金融机构和市场体系、金融开放等方面进行了部署,信托公司要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发挥信托特有功能优势,积极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


一是落实结构性政策要求,加强对国家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托服务力度。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优化资金供给结构,把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和中小微企业,大力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确保国家粮食和能源安全等。信托公司自2017年以来不断加大业务结构调整力度,投向房地产、基础产业等传统领域的业务不断下降,其中投向房地产领域占比已由高峰时的15%左右降至目前6.7%左右,投向基础产业领域占比由高峰时的16%左右降至目前10%左右;持续保持工商企业领域投资力度,2023年上半年占比在24%以上,特别是部分机构在小微金融、绿色金融等领域积极创新,形成一定市场优势和发展特色,下一步信托公司要围绕“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深入研究谋划,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不断丰富信托金融服务。


二是支持打造现代金融机构和市场体系,在疏通资金进入实体经济的渠道上积极发挥信托作用。信托公司要立足信托本源和制度功能优势,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加快完善信托机构定位,在新的业务三分类政策指导下,积极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资产服务业务、公益慈善信托业务品种创新,为个人、家庭家族和企业在内的各类客户提供特定目的综合性解决方案,走出信托公司差异化发展路径。在疏通资金进入实体经济的渠道上,要围绕优化融资结构,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继续加大证券市场投资和业务创新力度,培育和提升专业投资能力;积极参与多元化股权融资市场,促进直接融资占比的有效提升。


围绕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信托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重点是,防范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地方债务风险、房地产风险等重点风险。会议提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三项重要原则,“要把握好权和责的关系,健全权责一致、激励约束相容的风险处置责任机制;把握好快和稳的关系,在稳定大局的前提下把握时度效,扎实稳妥化解风险,坚决惩治违法犯罪和腐败行为,严防道德风险;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健全具有硬约束的金融风险早期纠正机制。”这些部署要求与信托公司息息相关,信托公司必须在实际工作中找准着力点,抓好落实。


一是加快部分高风险机构的改革化险。在国内经济承压、房地产等重点领域风险暴露和行业发展模式转型等背景下,信托公司在妥善平衡业务创新发展、保护受益人合法利益、维护股东权益等诸多诉求上面临较大压力和挑战。近几年,部分机构陷入经营危机。2023年4月28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统筹做好中小银行、保险和信托机构改革化险工作。目前除新华信托正式破产外,已有多家高风险机构处置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下一步要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坚持分类施策,继续稳妥推进高风险信托机构的处置工作。


二是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优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结构”,与2017年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严格地方政府责任、严控债务增量等要求相比有所调整。2023年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以来,近期各地已经陆续启动特殊再融资债券发行,以妥善应对短期地方政府债务流动性风险压力;未来中长期市场化化债将成为主流模式。信托公司尤其是地方政府背景的公司,通过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贷款、参与债券认购投资、基金投资等方式提供融资支持,积累了一定的业务风险,未来要密切关注政策变化,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合规参与做好短期债务到期后的再融资安排和化险工作,避免引发处置风险的风险;优选区域、交易对手和投资标的,做好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置工作。


三是加快房地产业务风险处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健全房地产企业主体监管制度和资金监管,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当前头部民营房地产企业风险暴露严重冲击市场信心和预期。2023年8月以来,有关部门出台了“认房不认贷”、降低房贷利率等一系列政策,但尚未从根本上改变市场趋势,部分房地产信托风险处置难度较大。下一步要密切关注民营房地产企业融资环境边际改善的机遇,配合做好“保交楼”工作,进一步规范资金监管,加强项目管理,抓住市场回暖时机尽可能盘活项目、回收资金;发挥信托制度优势,探索开展特殊资产处置信托等新业务,盘活固化资产、被低效占用的金融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来围绕服务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新模式,调整房地产业务策略,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