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新规落地,家族信托迎“黄金时代”
时间:2018/10/08 作者:作者:李 宸 帆 来源:元 时 代 智 库
《资管新规》的出台,对于整个金融界而言,可谓是一场血雨腥风的“革命”,业界普遍认为长期遭人诟病的大资管行业将迎来彻底的重塑,在监管层反复强调“脱虚向实,服务实体经济”的背景下,信托业回归其本源即是监管要求,也是大势所趋。家族信托这一“蓝海”业态凭借与《资管新规》高度契合的优势,将迎来难得的发展契机,家族信托的“黄金时代”缓缓拉开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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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信托:回归本源
(1) 政策鼓励
2018年4月27日央行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 [2018] 106号,以下简称《资管新规》),提出防范金融风险,规范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其中通道业务、金融杠杆、资金池及刚性兑付成为当前监管工作关注的重点。根据《资管新规》的规定,凡是主业涉及资金委托与投资管理的金融机构及其开展的业务,包括信托公司,证券公司、证券子公司、基金公司、基金子公司、期货公司、期货子公司、保险公司(资管部)、财富管理公司、银行非保本理财业务等皆适用于此。
2014年银监会颁布的《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银监办[2014] 99号文)中,就已经明确提出“探索家族财富管理,为客户量身定制资产管理方案”的家族信托是信托业本源业务之一,是信托行业鼓励的转型方向。而《资管新规》肃清不规范信托业务所传递出的强监管信号,进一步促使信托公司加快提升主动管理、回归本源业务的步伐。
(2) 深度转型
2017年被认为是信托行业集体转型的一年,“回归本源”、“提升主动管理能力”等字眼频繁出现在68家公布年报的信托公司,有25家信托公司开展家族信托业务,另外还有部分试水私人银行、信保合作家族信托、标准化家族信托等业务,积极探索家族信托的潜在模式。相较于2016年,2017年家族信托产品落地速度大幅加快,存量规模超过500亿元,存量产品数接近3000单,家族信托已逐渐成为信托公司业务转型的主要方向。
2017年信托公司纷纷选择家族信托模式进行转型。如四川信托,在2017年成立“锦绣家族办公室”,以期推进“锦绣财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为高净值客户量身定制个性化的家族信托方案,同时提供全方位、全流程、全周期的综合金融服务。
《资管新规》强调“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原则,而家族信托作为按照客户意愿管理和分配资产,履行受托人职责的信托项目,其理念完全符合《资管新规》所鼓励的政策导向;另外,家族信托虽具有投资属性,但突出的主要是针对高净值人士财富管理和传承的事务管理型功能,其重视信托责任的特点将驱动信托行业良性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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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信托:“良币驱劣币”
(1) 行业痛点
《资管新规》出台之前,因银保证分业监管、监管制度不一,出现了一系列监管套利的行为,严重破坏了金融业服务实体产业的本质,信托行业不规范的操作也加剧了金融风险隐患,具体体现在:
第一,通道业务。为规避监管规定而设计的多层嵌套业务,其极其复杂的结构和产品形态甚至连专业人士也未必知晓通道嵌套的目的,而对于通道方,只需确保通道本身不违反其适用的监管规定,无需顾及上下穿透是否合法合规。《资管新规》主张消除尤其“为其他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产品提供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多层嵌套的通道业务;
第二,金融杠杆。《资管新规》下,根据不同产品风险等级设置不同负债杠杆,参照行业监管标准,对允许分级的产品设定不同分级比例:固定收益类产品不得超3:1,权益类产品不得超1:1,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混合类产品不得超2:1;
第三,刚性兑付。打破“刚性兑付”已是老生常谈,监管机构反复强调、提示效果却有限。《资管新规》将“刚性兑付”上纲上线,金融机构不再为投资者的损失“托底”,投资者为自己的投资行为负责,以重新回归投资的根本;
第四,资金池业务。同样是近年监管严打的重点领域,屡禁不止,花样推陈出新。资金池的特点在于一方面赋予管理人集中调拨资金的权力以进行集中投资,另一方面分离定价导致投资者之间的不公平待遇,诱导管理人暗箱操作,并最终使得投资者掉入庞氏陷阱。
(2) 高度契合
家族信托的五大特征决定了其与《资管新规》的发展方向高度契合:
① 投资门槛高。《资管新规》提高了信托合格投资者的投资门槛,规定合格投资者不仅要符合单只产品最低认购金额的要求,对于个人投资者而言,其家庭金融资产应不低于500万元,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在实际业务操作中,家族信托单只产品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万元,完全满足《资管新规》对于合格投资者的门槛要求;
② 真正贯彻“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家族信托专注于单一信托计划的长期投资管理和财产运用分配,因此期限错配、资金池等短期资金投资长期项目的风险将有效化解,与《资管新规》倡导回归信托业务本源不谋而合;
③ 不设预期收益。家族信托产品不预先设定收益率,主要考虑货币时间价值以及投资回报的不确定性,产品收益则取决于不同时期的资金成本和产品的组合收益,这与《资管新规》打破刚性兑付的理念如出一辙;
④ 严格信息披露。家族信托由于期限长、产品结构复杂、投资品种丰富、分配方式多样等特点,对于披露频率、受托资产管理和分配状况都有明确详细的要求。《资管新规》要求资管产品严格定期披露产品估值、投向、收益等情况,目前国内大部分家族信托产品已基本符合其要求;
⑤ 管理费模式。家族信托中受托人只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及可能的业绩报酬,剩余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与《资管新规》允许金融机构按规模收取合理的业绩报酬,并计入管理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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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信托的“黄金时代”
(1) 家族信托的市场空间
受到私人财富市场迅猛发展、监管政策支持以及信托公司在《资管新规》背景下主动寻求转型等因素影响,国内家族信托正处于重要的窗口期。招商银行与贝恩咨询发布的《2017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2006年~2016年,中国个人持有的可投资资产总体规模从26万亿元增长到了165万亿元,预计2017年将达到188万亿元。个人可投资资产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20%。在私人财富中,由高净值人群所持有的可投资资产占据了较大比重,其规模预计将由2006年的5万亿元增至2017年的58万亿元,约占私人财富总额的三分之一,年均复合增长率达25%。中国的私人财富市场规模可观、前景光明,其中高净值人群的私人财富管理集中度更高、规模更大、增速更快,市场价值凸显。家族信托通过发挥资产保值增值、代际传承的优势,市场空间极为广阔。
(2) 家族信托的时代窗口
高净值人群在完成财富积累步入安享晚年的阶段,如何实现财富传承成为必须思考的现实问题。根据《胡润百富榜》统计,排名前一百的中国富豪平均年龄已高于54岁,其中50岁以上超过80%,财富传承刻不容缓(排名第八的严昊家族已经完成了代际传承)。另据《2017中国私人财富报告》针对超高净值人群的调研,约20%的超高净值人群已着手进行家族企业的传承事宜,40%以上计划传承,预计未来3年约80%的超高净值人群将陆续开展家族财富传承相关工作。家族信托应抓住这一“黄金”的市场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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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
有别于传统的信托业务,家族信托不存在由委托人或受托人向其他第三方募资进行集合运作的情况,也不存在设定预期收益率、刚性兑付等问题,家族信托不受《资管新规》关于资产管理产品的相关规定约束,这些皆为家族信托在国内的长期发展创造了有利的“土壤”。家族信托市场未来可期,然而各机构仍需着眼于自身,注重“修炼内功”,提高核心竞争力:
第一,搭建专业团队。团队成员须熟悉婚姻、继承、公司、信托、税收等各类法律法规。对债券、基金、证券、保险、信托等各类金融资产配置了然于胸。此外,还要涉猎移民、国学、艺术收藏、公益慈善等不同领域的知识。打造专业水平突出、综合素质高的团队以满足高净值客户多样的个性化需求;
第二,拓展外部合作。家族信托业务是一项综合服务解决方案,因此机构在“自我修行”的同时,还需要从外外借力,积极拓展合作渠道。客户端层面,可与银行、券商、基金、保险及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等机构合作;资产端层面,可与各类资产管理机构合作,以充分挖掘家族信托业务的潜在增长空间;
第三,优化内部管理。家族信托业务对机构内部管理方面的要求集中体现在:部门设置上,需要明确家族信托业务的定位、绩效考核、组织架构;业务流程上,需要梳理和优化现有的项目评审、合同审查、投资管理、运用分配等各个业务流程;业绩分配上,要平衡公司、业务部门和财富中心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促进家族信托业务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