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多位信托业内人士透露,备受关注的《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在完成征求意见后,已于本周早些时候通过银监会主席办公会,估计稍作修改后很快会下发到信托公司手中。
这意味着信托业将进入杠杆经营时代。分机构来看,信托资产规模大、资本金实力弱的信托公司将受到较大影响;对于净资本不能完全覆盖风险资本的信托公司,需要限期达标,否则将无法开展新的业务。
目前,尚不清楚各类业务风险资本的具体计算比例,但可以肯定的是,风险权重的高低将取决于监管导向。“如果监管部门认为某项信托业务的风险大,需要控制,风险权重会高一些。”一位信托业人士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业内强烈预期管理办法出台之日便是银信合作恢复之时。但据本报记者了解,事实并非如此。
设定净资本“红线”
此前,信托公司不需要在年报中披露资本金的具体构成情况,不需要计算各项业务的风险资本,且不受净资本的约束,但这一现象将会随着管理办法的出台而终结。
据知情者透露,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提及,信托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数据为基础编制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所谓净资本,是指根据信托公司的业务范围和公司资产结构的特点,在净资产的基础上对各资产项目、表外项目和其他有关业务进行风险调整后得出的综合性风险控制指标。
其计算公式为,净资本=净资产-应提未提资产减值准备-各类资产的风险扣除项-或有负债的风险扣除项-银监会认定的其他风险扣除项。
作为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的重要基础,银行需要根据不同的风险权重来计算风险资产,如个人按揭贷款的风险权重是50%,一般企业贷款则是100%。与之类似,管理办法也要求信托公司的固有业务、信托业务和其他业务计算风险资本。
知情人士透露,征求意见稿提及,信托公司应当按照有关业务的业务规模计算各项业务风险资本;并按照银监会规定的其他项目和比例计算相应的风险资本。
在此基础上,监管部门将设定信托公司的风险控制指标。另外可能的内容包括,第一条“红线”为净资本不得低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的100%;第二条“红线”为,净资本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
监管部门可能还设定了明确的惩戒机制。据了解,内容还包括信托公司净资本等相关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标准的,银监会可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内容包括:(一) 要求信托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方案,明确整改期限;(二) 要求信托公司调整业务和资产结构或补充资本;(三) 要求信托公司限制信托业务的增长速度;(四) 严格审批或限制信托公司开办新业务。
而目前信托公司最为关注的是,“各项信托业务的风险指标具体是多少,放大倍数是多少”。7月15日,一家信托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还是要等细则出来之后,才能知道管理办法对各个信托公司的具体影响。
但可以肯定的是,风险权重将会体现监管导向。“监管部门认为风险大,且需要控制的业务,风险权重肯定高一些。这次调控(叫停银信合作)后,银信合作业务是受到严控的”。一位接近监管层的知情人士透露。
信托公司资本各异
管理办法出台后,“那些资本金规模小,粗放式发展的信托公司,将会受到较大的影响”。前述知情人士透露。
本报记者查阅银信合作业务规模居前的10家信托公司年报发现,信托资产与信托公司净资产之间并没有明显的比例关系。如中融信托,2009年末的净资产为6.75亿元,其管理的信托资产为1315.33亿元,达到净资产的195倍。而同期,中诚信托信托资产为933.07亿元,约为净资产的24倍。上海信托则更低,2009年末的信托资产为489.31亿元,仅为净资产的9倍。
而管理办法出台后,信托公司则需定期评估净资本充足水平,并建立相应的资本管理机制。
“按照上次海口会议的说法,(管理办法)对绝大部分信托公司的影响都不大,尤其是对于资本金规模在20亿元以上的大型信托公司,影响更小。”前述信托公司负责人说,但对于小信托公司的影响,则需要关注各类业务风险权重等细则。
以本报记者统计的10家信托公司来看,2009年末,平安信托实收资本达69.88亿元,位居第一;紧随其后的是上海信托25亿元、建信信托15.3亿元、北京国际信托14亿元,中信、中海、中诚三家信托公司均为12亿元;而同期中融信托实收资本仅为3.25亿元,目前增资到5.8亿元,但仍垫底。
从净资产的规模来看,位次与实收资本情况相似,平安信托以201.55亿元高居榜首,中融信托2009年末的净资产仅为6.75亿元。令人称奇的是,但截至今年4月末,中融信托的银信合作规模高达1640亿元,在上述10家信托公司中排名第一。
“从行业的长期趋势来看,出台管理办法是个好事。”上述信托公司负责人说,虽然短期内可能影响到规模和收入,但在挤掉泡沫之后,有的信托公司将收缩银信合作的规模,如此一来,注重主动管理的信托公司实力可能更为靠前。
“管理办法的出台,出发点是基于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