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监管层下发的信托业相关管理办法讨论稿,监管层鼓励信托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年金信托等创新业务,信托公司自营业务和贷款业务将受限制。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从长远来看,压缩信托公司自营规模、限制贷款的运用方式是规范信托业务,使信托公司与银行资金业务区分开来,有利信托回归主业。但是,目前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业务暂难挑大梁,信托公司需要先找到其他的营利模式取代自营模式和贷款业务,才能平稳过渡。因此,自营和贷款业务的压缩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

    新规有利信托回归主业

    《关于信托公司过渡期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信托公司需逐步压缩有关业务,2007年底前自营贷款业务占净资本比例须下降至70%以下。并且,禁止信托公司进行实业投资。据悉,实业投资为信托公司自营资产的主要投资方向。

    业内人士指出,对自营业务和贷款业务的限制,长远来看有利于信托公司回归受托理财的主业。监管层对信托业贷款方式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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