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对健桥证券公司出资问题所涉法律责任的公告
发布时间:2008-12-26   来源:   分享到:
证券代码:000563 证券简称:陕国投A 公告编号:2008-29
香港全年综合资料
关于解除对健桥证券公司出资问题
所涉法律责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8年12月11日,我公司接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函。该公函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不再追究我公司在中海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黄石市海观山宾馆股份有限公司分别诉健桥证券公司连带我公司的两案中出资不到位的法律责任,不对我公司财产进行查封并进行强制执行程序。
中海信托公司诉健桥证券公司同时追加我公司为第三被告案和黄石市海观山宾馆有限公司诉健桥证券上海市漕东支路证券营业部同时追加我公司为第三被告案,原告分别要求健桥证券偿还人民币13,800万元和2,700万元,健桥证券不能偿还上述债务的,由我公司在对健桥证券公司出资未到位的人民币97,424,674.55元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上述两案的具体案情详见2006年8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我公司一直在积极应诉,依法维护权益。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对有关事实的审查,出具公函明确解除了我公司在两案中的法律责任。
随着上述诉讼事项的有效解决,我公司将依规定转回对两宗诉讼的预计负债2,610万元,并因此使当期损益增加2,610万元。
本次公告前,我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没有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及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香港全年综合资料董事会
二OO八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