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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专用证券账户正式“解禁”
发布时间:2012-09-07   来源:上海金融报 2012-09-07 李茜   分享到:
  日前,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关于信托产品开户与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信托产品开立和使用证券账户的具体要求及相关结算安排,这意味着在三年漫长等待后,证监会正式解除对信托产品开立信托专用证券账户的限制。

  信托账户不再“稀缺”。据了解,《通知》主要有三点内容。首先,信托公司可自行开立证券账户参与证券交易,或自主选择委托基金公司专户理财、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证券交易;其次,一个信托产品每委托一家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进行资产管理,可在沪、深市场各开立一个专用账户;第三,信托公司不得为“专门申购新股,炒作ST股的产品”申请开立专用证券账户。

  2009年6、7月,由于多家信托公司通过为一个信托计划开设多个证券投资账户,以提高新股中签率,证监会叫停信托产品开设证券账户。过去三年,存量的信托证券账户因为稀缺,而使阳光私募基金承担较高的账户费用。

  诺亚财富管理中心研究部总经理邓伟岩表示,此次信托产品证券账户的重新放开减轻了阳光私募基金的成本负担,加之A股市场估值处于历史底部区域,预计阳光私募信托产品的发行将升温。“信托产品证券账户的放开,使未来信托公司在阳光私募业务上的竞争转向存续管理与发行能力方面,部分仅有证券账户而不具有管理能力的信托公司,在此业务上可能面临淘汰。”邓伟岩表示,未来一个信托产品可委托多家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共同管理,将促进TOT(信托中的信托)产品的发展。同时,信托与券商、基金的资产管理合作也将获得更多便利。

  不过,邓伟岩强调,证券投资类信托产品的发行能否大幅增加,根本上取决于机构对市场的判断和信心,简单地放开证券账户并不足以刺激机构大举入市。此外,如果银行理财产品可以开立证券账户,信托平台对银行理财资金进入股市的通道价值将大大削弱。并且,随着金融业创新开放的进一步深化,预计各类金融机构在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业务上的制度差异将逐渐抹平。

  有利信托公司转型。用益信托数据显示,今年6月,投向证券投资领域的集合信托产品成立数量为27款,占比6%;募集规模为19.05亿元,占比3%。而在2009年6月,投向证券投资领域的集合信托产品成立数量为85款,占比58.22%;募集规模为56.57亿元,占比37.72%。

  多数行业人士指出,信托登记的重新放开对证券信托有重要意义,尤其以股指期货为标的的信托产品或将更多的出现在市场上。去年,银监会放开阳光私募的投资方向,信托产品可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而根据相关规则,股指期货的持仓占总资金比例须以现货持仓为基准,没有证券持仓的基础,信托产品根本无法从事期指交易。因此,信托产品参与股指期货必须首先开立证券账户。“信托产品设立证券账户放开后,期货、私募与信托公司合作会有更多选择,也会有更大的谈判空间。”有投资人士表示。

  除此之外,信托账户放开还有利于私募高端定制化。星石投资总裁杨玲指出,“目前,很多超高净值客户并不满足于起点为100万元的普通阳光私募产品,他们其实有很多个性化需求。但以前受信托账户制约,发起一个单一信托,至少要1个亿的规模,如果要加入其他资产类别做一个TOT,客户至少需有3亿—5亿元的资产总规模,且信托费用也要在1.5%—2%之间,客户一般难以接受。现在信托账户放开,规模和费用的制约就小得多,高端产品定制化的门槛就能有所降低,我们能够覆盖的客户范围也会更宽广。”